【亨钦】 逃离布留洛夫



伦敦的风大,店铺前挂的瓷质风铃顺着气流泠泠作响。我百无聊赖地盯着店铺前刚收拾完的摆件发呆,其实我老早想关门回家了,可我还没等到他。



旧钟摆摇晃到一个熟悉的角度,木质门框和风铃的撞击声打破了原来的节奏。



他来了。



今天有些特别,深棕色皮质的八角帽扣在他柔软的褐色发丝上,再往下是架在小翘鼻上的圆眼镜,瘦削的下颌骨和蜜色唇瓣。我盯了那嘴唇有好几秒,等他开口才收回这种失礼的行为。



“Hendery.”



他叫我的名字,流利的英音里带几分甜俏。我微笑着朝他点头,只可惜微笑作为一个二手古董店老板每日例行的事务,让我嘴角有点僵硬,连带着面部肌肉都酸酸的。



“今天是有什么活动吗?”我努力让自己的声带不那么紧绷。



“去参加了一位学姐的展览。”



好在是我有所了解的领域,我在脑海中挑选着自己为数不多的知识储备,让自己显得有文化些——我总在他们这些漂亮又伶俐的名校大学生跟前感到自惭形秽。



“是古典流派吗?”



“差不多,她是画新古典的,感觉是你会喜欢的风格。”他朝我挑眉。



我读不懂他是一语双关还是调戏,但我知道他画的是什么:“还是比较学院派比较合我胃口。”


他笑笑不说话,嘴角勾出好看的弧度,和一副憨甜的表情。



他正适合学院派,高尚端庄,连名字都温文尔雅。


李永钦。



我是在年中开学的时候注意到他的,他长了一张清雅出尘的亚洲面孔,在一众艺术学院的新生里很出挑。第一次见他的时候,他正摆弄着我店里的旧式CD机,很久之前和迪士尼合作的款,在我店里摆了好几个月都无人问津,大概是在一众物件中显得过于幼稚了。没成想正好合了他的口味,他双手够住那个并不大的CD机往我面前一放,我就恰好对上他的眼睛。


像两颗没有杂质的琥珀色玻璃,朝我透着光。


我的情感世界在那个瞬间热血沸腾。


后来我得知他修的是学院派绘画后,私下里做了点功课,单方面把他的眼睛比作布留洛夫画笔下盖着阳光的水波。


自那次光顾后,他常来我的小店,偶尔背着画板、提着颜料,背个斜挎的皮质邮差包,但大多数时候他就只带上自己,安安静静地在我店内挑选上一刻钟。


次数多了,他也主动朝我搭话,说来好笑,两个亚洲人像是要刻意融入英伦文化一般,前几次谈论的都是天气。晴天、雨天、阴天讲了个遍,我们才开启了稍微有点营养的对话。


其实也不过是讲讲家乡、年纪、专业之类老生常谈的话题,很偶尔会涉及到他的喜好。我就悄悄记下,想着下次淘货时多挑点他喜欢的款,美名其曰:做生意的要学会留住回头客。


“下次再来。”我把他今天选的手链放进小盒子里,外头又套个崭新的牛皮纸袋子。


“走了。”他冲我招招手。


随着他关门的动作定格,我的一天从精神意义上就这么结束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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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冬的时候,他主动找上门来,邀请我去看他的画展。他说去的人多些能撑撑场面,我笑他年纪轻轻就好面子,其实心里讶异着他作为新生居然就有能力开展览,之前就听说他是学院老教授最喜爱的学生。他也没反驳,只是把票塞进我手心里说,那老板你可一定要给这个面子。


我点头说好,心里像灌了高浓度的酒精,虽稍有不安,但很快又沉醉着飘飘欲仙了。


展出那天李永钦穿了白色休闲西装,眼镜换成银丝圆框的,我第一次见他这副打扮,意外的合适,看上去体面又成熟。他从阶梯上走下来,自如地和展览上的人们打招呼,适如其分。


那一刻,我突然感觉每节楼梯都是他和我之间隔的差距——虽然我们的活动范围不超过几百米,但我们很不一样,他是有所热爱并为此付出的人,我只是守着一间铺子,靠赚二手差价谋生的小商贩。


但这种不安可能只属于我一个人,他们搞艺术的并不那么讲究,全凭感觉。也多亏了他的感觉,我们好得很快,彼此也很动心。我在第一次进入他身体的时候问他为什么和我在一起,他说灵感来了就抓住,然后转头笑着勾我的舌尖,让我别分心。


我当然什么都听他的,次次都顺着他的意,但我也有自己的私心,我最偏爱他的腰背,每次轻咬时他总会微微蜷缩,手臂也难耐地向前交叠,连手肘都是粉红色。不用多久,他的味道放肆地在我鼻尖绽开,山茶花一样甘甜热烈。


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沉溺于这样的床笫之事,日夜颠倒。


睡醒时,常常看到他在阳台上架着画板,手里调着颜料,画画家里的复古物件,也涂涂窗外的景色。日出日落,晴天阴天雨天几乎都画遍,我们也从只能尴尬地聊天气的熟面孔变成了会讲荤话的伴侣。


可他从来不画我,我有一天好奇问他这个事,他当时在床头抽烟,好一会儿没说话,另一只手的大拇指蹭蹭因为作画磨出来的茧。


“作品是用来怀念的,你要一直陪着我,我就用不得怀念你。”


烟头积攒的灰簌簌落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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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近来变得愈发敏感,也更不爱惜自己的身体。常常坐在画架前头一熬就是一个通宵,我心里不是滋味,每回想着要劝解他,他就安抚似地捏捏我的指腹,让我先去休息。那时我才知道,我们从没真正平等地对待这份关系,我们互相迷恋,可关于艺术方面的事儿,我从来插不上手。


幸好放弃并不在我的考筹范围内,我试着频繁带他出去转换心情。伦敦的许多街区都彻夜走遍了,从摄政街晃到伯灵顿,我们在大街小巷洒满了愉悦的、亲密的、沉默的、疏离的心意。他的话语越来越少,可他实在是不愿意在我面前流露出一点不愉快——这点我心里明镜得很。


但能拖一天是一天。


第二年暮春,我们说好去旅行,坐伦敦到爱丁堡的卧铺,消磨掉一天时间,他说想要看看荷里路德宫。火车上,他枕着我的肩膀小憩,睫毛不安稳地煽动,在装睡。可能是时隔太久没有交流,他不乐意同我进行那样生疏窘迫的沟通。



正值午后,难得的适合出游的晴天,太阳毒,穿过玻璃打在他小半张脸上。我见他蹙眉,脑袋轻微向我这儿更靠拢些。可我的手够不到窗帘,又不能起身,只能堪堪用另一只手遮着光线,手背被晒红,我心里自私地想着:让李永钦和我一起逃跑吧。


后来我才知道他所接受不了的就是我。


他在回程的路上和我提分手,平静又冷漠的。我知道早晚有这么一天,从听到老教授不再器重他起,从听到别的学生背地里嘲笑他天才陨落起,从发现他偷偷服用氟西汀起。我知道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用力喜欢过我,但这段时间和他热爱这门艺术的时间比起来太短暂,这已经是他努力后的结果。


学院派是正规,是自律,是反对一切的改革。我让他改革了,所以他得舍下我,继续遵循严谨和规范。




/


他后来再没到我店里来,连生活过的痕迹也丢弃在我的住所里。


我原来没想着抹掉这一切,但后来因为要搬去芬兰,不得不把它们全部打包带走。


收拾行李时我翻出一副他的自画像和画了一半的我,新印象主义的画法,画背面疏疏落落地写了两句话,又被颜料浅浅地盖掉,只留下一个粗糙日期。


我到芬兰后还是开一家二手古董店,但因为顾客更少,我就租了个小店面的,白天读书、营业;入夜尝试作画和喝酒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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